yes319房屋市集-會員刊登合約條款

前言

會員已充分了解本網站係由艾優數位科技有限公司負責網站建置及維護,另同意遵守本網站上所列之會員權利義務暨物件上網規範:

yes319會員條款

  1. 會員期間內享有企業形象網頁及刊登一般物件廣告之服務。
  2. 會員保證所隸屬之經紀業為合法立案的仲介公司(行號)、經紀人、營業員,或為屋主自售(不可刊登他人案件),經查證若屬不實,本網站得拒絕或終止服務。
  3. 會員充分了解本網站得隨時更新修改相關內容後公佈於網站上,各會員得隨時造訪網站查閱最新版的會員權利義務及相關規範,並同意依公告內容處理。本網站保留隨時更換網站名稱或網址之權利,會員不得異議。
  4. 各會員公司保證所提供之服務標章、店簡介及所刊登物件資料由會員合法自行提供。由本網站設計。如提供非合法圖片、文字等,與本網站無關。
  5. 會員經由本網站所刊登之各項內容及個人資料,同意授予艾優數位科技有限公司(即本公司),於其營利項目、章程所定業務之特定目的所需或法定許可範圍內,得為蒐集、電腦處理、及永久有效利用(包括行政研究、宣傳推廣、寄送消費資訊等)。
  6. 會員保證本申請書所載會員資料內容為合法真實,若致生任何虛偽不實、引人錯誤或侵害他人權益之違法情事,本網站有權逕行終止服務及取消會員資格。
  7. 會員同意且保證:
    • 於本網站之刊登期間內所製作、提供之廣告內容及服務標章、物件資料等皆為本會員所有或已獲合法授權及委任;若有侵權糾紛發生時,由本會員自行負責,概與本網站無關。
    • 本會員同意不刊登與物件無關之相片,如上傳與物件無關之相片,本網站有權利將其清除(不用通知該會員)。
    • 若會員之公司、或隸屬品牌名稱有所變更時,會員應即時向本網站提出更名需求,並完成更名聲明的程序;若經第三人檢舉或本網站確認有違反網站規範之虞,在未更新名稱前,本網站有權將會員網頁關閉。
  8. 會員所提供之各物件資料及各項訊息應遵守「物件上網規範」,應即時更新最新資訊,不得提供錯誤或過時之資訊,本網站對於過時之訊息及內容,有權加以移除,若會員經本網站勸導仍未遵守時,本網站得逕行將會員所有刊登的物件移除,並得逕行終止該會員資格。
  9. 會員應依本服務申請表以及網路服務之各項提示提供正確、迅速、最新及完整的會員資料(以下簡稱「會員資料」)
  10. 會員須維持並即時更新「會員資料」,確保其為正確、精確、最新及完整。若會員提供任何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的資料,或者本網站有合理的理由懷疑前開資料為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本網站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拒絕會員於現在和未來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若會員行為有涉及不法之情形時,本網站並得將其登記資料移送司法單位,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社會秩序。
  11. 當您送出本網站會員申請表,即表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含本網站上所列之會員權利義務及相關內容)並為刊登物件之請求。會員權利義務內容之變更,本網站不另做個別通知,會員應隨時上網查閱最新版的會員權利義務及相關規範。如果會員繼續使用,則視為會員已同意並接受本規範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12. 會員完成本服務的登記程序後,將收到一個密碼及帳號。維持密碼及帳號的機密安全,是會員的責任。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會員將負完全的責任。
  13. 網頁連結功能僅連結本網站中經紀業會員專屬網頁,應不得連結至其他網站或本網站中非該會員所屬的網頁。如會員自行設定之聯結有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應由會員自行處理及負擔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本網站無關。
  14. 會員保證網站內容不提供色情、不法之圖文刊登或網頁連結,且其提供刊登之廣告內容均合法真實,無任何虛偽不實、引人錯誤或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並保證刊登期間所提供或製作之內容(含服務標章)皆為會員所有或已獲合法授權且可使用於本網站上,且無任何違法情事。若有上述任一情事發生,會員同意本網站有權逕行立即停止刊登,並且終止會員的資格。會員與第三人就廣告內容發生爭議時,應由會員自行處理及負擔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本網站無關。且本網站有權逕行移除相關資料。若因此導致本網站受有損害,會員應負賠償責任。
  15. 會員得在本網站刊登物件資料、店聯絡資料、經營團隊、服務內容與收費方式及經營績效、賀成交、店最新消息。會員於本網站上刊登銷售的物件必須可以合法銷售,會員所提供本網站之一切的資訊、文字、照片、圖形或其他資料(以下簡稱「內容」),無論其為公開張貼或私下傳送,均為「內容」提供者之責任。且各項內容須符合所有相關法令,不可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情事。本網站無法控制經由本網站而張貼之「內容」,因此不保證「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或品質,因此,在任何情況下,本網站無法為任何「內容」負責(包含但不限於任何「內容」之任何錯誤或遺漏,以及經由本服務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而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16. 本網站並不涉入會員與消費者之實際交易中,任何租售行為均係由會員與消費者直接訂定,也由雙方對其交易負完全責任,本網站無法保證雙方絕對會完成交易。
  17. 本網站係提供網站刊登物件之平台,對於會員所登載物件之產權、屋況、合法性及正確性,刊登內容之真實性及準確性,以及對消費者實際租售其所刊登的物件之能力,以及消費者實際購買物件之能力均無控制力,會員應自行查証及負責。
  18. 會員公司間若有聯賣行為,由會員自行約定規則並遵守相關法令,本網站不涉入聯賣行為,若會員間因聯賣行為發生糾紛,應自行解決,與本網站無關。
  19. 會員接獲本網站傳送之客戶需求單或電子郵件後,應立即與客戶互動。
  20. 本網站希望藉著網友的力量檢舉不當的會員行為,以維持安全交易環境,讓消費者與經紀業會員雙方交易都能夠更安心。 會員遭檢舉情況如下:
    • 違反本網站所制定委刊單、經紀業會員權利與義務、物件上網規範等應遵守事項。
    • 錯誤類別或多標題。
    • 內容虛偽不實、引人錯誤或侵害他人之智財權或其他權益。
    • 含有色情或猥褻的內容。
    • 禁止販賣或垃圾廣告。
    • 利用本網站資訊,從事「不法行為」。
    • 會員可能對網友或本網站或其他會員造成法律上的責任時。
    • 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或其他相關法規而有處罰情節時。
    • 遭報章雜誌、電子媒體(如電視、廣播)或網路等媒體作負面報導或主動發佈負面訊息者。
    • 其他在業務上,對本網站聲譽造成傷害等情事。
  21. 客服部門收到檢舉時,本網站亦會依照使用規範給予適當的處理,若無違規內容,將可繼續正常刊登,若違規屬實,本網站將予以強制下檔並紀錄。
  22. 會員若有違反下列任何一種行為時,本網站得隨時終止服務的權利:
    • 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或其他相關法規而有處罰情節時。
    • 違反本網站所制定之應遵守事項。
    • 利用本網站資訊,從事「不法行為」
    • 本網站相信您的行為可能對您或本網站或其他會員造成法律上的責任時。
    • 遭報章雜誌、電子媒體(如電視、廣播)或網路等媒體作負面報導或主動發佈負面訊息者。
    • 其他在業務上,對本網站聲譽造成傷害等情事。
  23. 申請人成為本網站之會員後,應遵守相關法令及本網站制訂之各項規範,並應維護本網站之聲譽。若會員有遭消費者申訴或發生糾紛或違反本約任一事項(含網路公佈之規範),或對外有不利本網站形象之行為者,本公司得隨時不經通知逕行終止服務,並取消會員資格。
  24. 會員若違反本規範任一事項,以致損害消費者或本網站之權益者,本公司得請求新台幣20萬為懲罰性違約金,且公告該違法會員之資料於本網站,以維護善意第三人之權益與對本網站之信賴。
  25. 會員之權利義務,不得將之轉讓予任何第三人,否則對本公司不生效力,本公司並得取消會員資格。
  26. 本網站因定期維護或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必須進行必要修正及維護時,將會隨時停止、中斷提供服務。
  27. 本網站之收費與否、收費多寡及會員申請核准與否等權利均保留予本網站。
  28. 網站之所有資料,包括文字、軟體、照片、圖片、影像及音樂等均受中華民國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相關條文保護,本網站所有資料未經同意,不得任意轉載或引用。
  29. 上傳物件及圖片規範:(會員如上傳不符下列條件資料或圖片時,本公司有權自行清除,不另外通知)
    • 同一物件不得一物多刊,物件上傳時請先確認物件合適之相關區域、路段、建物類型、用途等資訊,不得在任何一類或多個分類或區域中,重複刊登出售或出租同一物件,誤導網友搜尋結果,或增加物件被搜尋機會。
    • 本網站除物件照片外,若物件無照片時,系統將預設"尚未提供圖片"。
    • 加入邊框或其他特殊影像效果,不可超過物件照片的百分之十,或影響到物件照片之呈現。
    • 請勿刊登個人資訊或店資訊在物件照片上。
    • 請勿使用動態圖檔。
    • 不可重覆輸入相同物件資料(或相同物件使用不同名稱重覆輸入 或任何形式變化的重覆輸入)。
  30. 會員繳費完成後合約即刻生效,合約生效期間,除非本公司有歇業、破產等情事發生,否則會員不得要求退費。
  31. 本公司資料庫不是會員之網路硬碟或備份區,因此會員資料之存廢與備份得由會員自理。
  32. 本網站與會員未在本權利義務中約定之事項,以中華民國法律及相關現行法令及條例為依據處理之。如有糾紛發生時,以台灣宜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